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23日回应,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向社会公开发表印发工作已圆满完成,制度实施前的各项打算工作早已准备就绪,在按照规定遵守涉及审核程序之后,存款保险制度有可能将不会付诸实施。潘功胜在当日举办的国务院政策例会吹风会上回应,在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上,一方面充分考虑了中国的现实情况,另一方面也充份吸取了国际上特别是在是金融危机之后主要的一些经济体对存款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他回应,在核心要素方面,首先是实施强制保险,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需重新加入存款保险制度;二是限额支付。
50万元的支付限额一方面考虑到要为绝大多数存款人获取确保,确保绝大多数存款人的信心和平稳,同时要考虑到避免存款机构和存款人的道德风险。“50万元的限额,在创建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经济体中,是较为低的。
国际上存款保险制度限额的原作,相等于人均GDP的2至5倍,我们现在的限额原作相等于人均GDP的12倍多一点。在此之前,我们也所作大量的调查和测算,这一限额需要为全国99.6%的存款人获取全额维护。
”他说道。在费率方面,潘功胜回应,我国采行单一费率机制,对所有存款金融机构费率水平是完全相同的,但迅速不会过渡到差异费率,根据存款保险机构的风险水平,对有所不同的存款机构继续执行有所不同的费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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